韩非,战国末期韩国人,大约出生于公元前280年,卒于公元前233年。他与后来成为秦相的李斯同为荀子门下弟子,二人师出同门优配股,而李斯也曾坦言学识不如韩非。韩非天资聪颖,文采非凡,却因口吃少言寡语,往往借著述来表达政见。他敏锐地看到韩国国力日渐衰微,曾屡次上书韩王,劝谏应广纳贤士、推行富国强兵之策。然而韩王昏庸无能,未能采纳。
《韩非子·问田》中记载,当时有人提醒韩非,不要冒犯昏君权臣,否则必将招致祸患,并举例吴起被支解、商鞅被车裂,皆因不遇明君。面对劝告,韩非却坚定地回应,立法设制是利民之举,他不会畏惧昏君的迫害。由此可见,韩非改革的决心极为坚毅。他撰写了十余万言巨著《韩非子》,流传至秦国,引起秦始皇极大关注。秦始皇甚至感叹:“若能得见此人,即使死亦无憾。”于是秦国急攻韩国,以求得韩非。公元前233年,韩王迫于压力派韩非入秦,然而不久他便因李斯与姚贾的谗言惨遭毒害。
展开剩余70%韩非对儒家的复古主义与仁义之说进行了尖锐批判。他继承了荀子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思想,并提出“参验”的主张,强调通过观察和检验来判断真伪。他舍弃了荀子容易被误解的“礼”,而直接推崇“法”。在他看来,“法”是明确的成文制度,无论贵贱皆需遵守;“术”是君主掌控臣下、集中权力的政治手段;“势”则是权威力量,有了“势”才能保证“法”“术”的实施。这一体系成为秦国建立中央集权的重要理论基础,对历史进程产生了巨大推动作用。然而,其学说也不可避免地带有地主阶级的残酷性,意在通过严刑峻法压制人民反抗。
《韩非子》全书共五十五篇,详载其思想主张,事迹则见于《史记·申韩列传》。他反对儒家复古论调,主张应因时制宜,强调“论世之事,因为之备”,即要根据当代社会实际情况制定对策优配股,而非拘泥于古制。他的见解比荀子更进一步,强调“法后王”应指当代之王,而非三代古王,这在战国末期无疑更具现实意义。韩非认识到社会不断发展,这种思想极其宝贵,但他仍未完全突破英雄史观的局限。
在儒法斗争最激烈的时期,韩非猛烈抨击儒家“以文乱法”。他指出,儒家宣扬的仁、义、礼、乐等观念在社会变革中起着逆流作用,阻碍历史前进。他直斥儒者“不耕不战”,徒乱法度,危害社会,甚至矛头直指孔子。他的批判为秦始皇后来的“焚书坑儒”提供了思想舆论基础。与此同时,他继承并发展了商鞅“刑无等级”的思想,提出“刑不阿贵”,即刑罚不避大臣,强调法律面前人人皆应负责。这一原则有助于强化君主权威,推动中央集权,但其最终目的仍是维护新兴地主阶级的统治,而非实现普遍平等。
韩非还对儒家宣扬的“仁义”“孝悌”提出深刻批判。他指出,这些理论表面仁厚,实则旨在维护旧制、压制反抗。若以“仁义”治国,则国家易危、君主难保;提倡“孝悌”,则削弱国家利益。尽管韩非没有彻底揭示这些思想的阶级本质,但他的批驳揭穿了儒家学说的不切实际与历史局限。
韩非的思想体系最终为秦统一天下提供了理论支撑,成为中央集权政体的思想基石。虽然他本人因政争殒命,但其学说深远地影响了中国历史,既体现出法家思想的锐利与现实意义,也暴露了其残酷与局限。他的一生虽短暂,却在儒法之争与大变革时代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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